
1970年,我响应毛主席上山下乡的号召,在父母的泪光中踏上了火车,来到佳木斯市同江县青龙上当了一名兵团战士。
我所在连队的番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运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6师59团武装2连。后调到师直砖瓦连。当时我是全连最小的战士,年仅15岁。
我虽然年龄小,但是,一种倔强不服输的性格,使我不甘人下。别人一天挖十米的水渠,我也不会少挖一米。别人一天割七亩七的黄豆,我也照常完成。当时我的角色很多,在担任连队青年突击队队员的同时,还担任着连队文艺宣传队队员、连队学习毛主席著作哲学辅导员、连队通讯宣传报道员的职务。
1973年秋季的一天,由于一次意外事故,只有18岁的我成了残废,我的左手在工作中被磨面机的皮带轮绞坏了。医生诊断为:三根肌腱断裂开放性扯裂伤。我住进同江医院。当时,我是幸运的,正当赶上佳木斯市医学院的医疗队在同江县医院,简单处理后,我被一名副连长和一名女战士护送到北京某医院治疗。虽然抢救治疗及时到位,我的左手却留下了终生残疾。治好伤之后,我被调到六师师部直属砖瓦连任上士工作。职责是管理连队食堂。生活很辛苦,但却是非常充实。
1975年9月,牡丹江机车工厂来兵团招工,当时,师、团、连首长考虑到我的公伤程度及今后的实际情况,就批准我返回牡丹江了。同年10月,我带着工资和工龄回到了阔别5年的故乡牡丹江市。回到牡丹江父母身边后,我被分配到了牡丹江机车工厂食堂做服务员工作。几年的服务员做下来,我感到前途渺茫,我决定选择厨师的职业。
1980年6月,我参加了牡丹江地区的三级厨师考核。经过一番角逐,我从上百人中脱颖而出,成绩第八名。成为牡丹江地区唯一一名女厨师。1981年,被分配到了正阳楼工作。当年全市厨师技术竞赛中,我考取了第四名。1983年,我又考取了国家二级红案厨师。由于当时女红案厨师在厨师界还是凤毛麟角,我也因此在市里报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1984年,在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指引下,我辞职“下海”了。当时,我决定响应号召下海经商,丢掉了已经15年国营指标的工龄、和当时已经不算太低的每月49.50元的工资,同时丢掉还有每月的技师津贴。我找到了朋友借了几千元,把我母亲的住房改建成了100多平方米的饭店。
1984年12月8日,我的个体小饭店正式开张营业,开始了我的个体户生涯。由于我的小店饭菜质量很好,服务热情,价格合理,所以生意做得很红火。不久我又加入市工商局个体协会工作。我尽我所能,积极配合政府,组织个体户参加社会上的各项活动。扶贫救灾、拥军优属、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以及社会所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不断地被评为先进个体户、先进个体工作者、省市劳动模范、四有新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