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 北京邦道律师 |
| 经营范围: |
| 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
| 企业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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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名成功的青年律师都应该怀有正义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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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8 15:59:38 【 大 中 小】 【 打印】 |
 5月6日下午,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俊峰在百忙之中,为新近入职的几位实习律师做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主讲题目是《律师在诉讼中的技巧与思路》。
王主任不愧是位从业将近二十年、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几件案例进行解析和论证,把自己从业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心得,毫不保留地娓娓道来。席间,王主任谈笑风生,让在座聆听的实习律师们如沐春风,又让人从中深刻感受到他爽朗和细致并存的人格魅力与论点鲜明、思路清晰的思辨技巧。
针对具体案情分析,王主任主讲了年轻律师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诉讼过程中律师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二是律师在当事人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如何来开拓思路。这两个问题非常关键,对年轻律师的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一些律师在操作过程中经常犯的错误之一,或者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律师应该遵守法定程序。在法庭上,法官是主导,律师应该在法官的指挥下来完成自己的使命,因此遵守程序是应该的。如果律师违反了法定程序,肯定会成为对方当事人或委托律师的把柄,另外,也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这样对案件结果肯定会有不好的影响。有时候,通过对程序的把握情况,也直接能够反映出一个律师的水平。律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法院的最后判决,所以,这一点不可忽视。
(2)其次,律师应该认真仔细,心无旁鹜,不可心不在焉。律师应当在法庭上精神高度集中,仔细听取对方律师的答辩状,发表的意见或者反驳;在辩论阶段更应是这样,否则,就会抓不住对方的漏洞,也就不能很好地驳倒对方,更有可能直接导致败诉,无法完成自己的使命。
(3)再次,律师应该相互尊重,不应相互攻击,更不应进行人身攻击。身为律师,尊重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其实就是尊重自己,我们攻击对方的人身事实上就是攻击我们自己。因此,在法庭上,律师应该在语言上尽量保持风度,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当然,如果对方律师对自己进行攻击的时候,我们也要应该努力反击,来维护我们律师自身的尊严,同时把握尺度,适可而止。
(4)最后,在法庭上律师应该尽力使用法言法语。法庭上律师面对的都是法律专业人员,用专业语言交流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这与律师和当事人谈话时不同,当事人可能文化水平不高,或者是个法盲,此时,为了便于交流,律师应该用最浅显的语言来表达法律上的专业术语,这样当事人会理解得比较透彻。
除了以上应当注意的问题外,王主任还要求大家做到以下两点:1、在法庭上要心平气和,不要紧张;2、说话时声音要洪亮,有吸引力;语调要抑扬顿挫,有高有低。
关于第二个问题,王主任同样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案子为例进行讲解,并且让在座每一位实习律师都做了分析:如果我们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我们应该如何解答这个难题?以达到用真实案例来锻炼我们的思维的目的。
最后,王主任说,用法律之外的方法来解决,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做为律师,应该是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但碰上问题时,也要善于回归到一个非法律人的思维,即用法律之外的方法,用一个普通人的思维来分析,也许会柳暗花明,水道渠成。王主任的办法确实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当事人在这个案子中得到了应有补偿。而且,对于此案,王主任分文未收。对此,王主任用一句话来解释:“律师是应该挣钱,但却不是什么钱都挣!”律师应该怀有仁慈之心,怀有正义感,看到当事人的家庭那么困难,所受的遭遇又是那么不公平,所以应该为当事人做一些事。当然,律师除了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更应该为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这才是律师的应有品格。
培训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在座所有的人丝毫没感觉到疲惫,反而更加神采飞扬、信心百倍,最后这场培训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完美结束。(作者:聂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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